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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停收农民工子女借读费 规定编班不能有歧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7日07:50  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 邓红阳

  孩子跟着父母从农村来到了城市,到了上学的年龄,却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同龄的城里孩子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走进学校。农村孩子则要么不得不交上几千元的借读费,要么重返老家上学。

  在河南,这种现象将不复存在。

  记者今天从河南省政府了解到,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对困扰进城农民工子女上学的难题均作出了明确规定,把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的责任明确划定在流入地政府,明确要求把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与城市学生统一编班、统一教学。

  城里公办学校的高额借读费,让很多农民工家庭打消了让孩子在城市求学的念头。

  对此,河南省政府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非户籍所在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第一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民户口簿和暂住(居住)证、就业证明以及原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等材料,向流入地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出就读申请。第二步,流入地县(市、区)教育部门审核确认后,将会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定服务学区或定点学校。安排的学校,将会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

  有孩子上学的农民工,如果确实不知道从何处下手给孩子报名,也不要紧,可先打电话咨询。河南省政府规定,为方便进城务工农民及时为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流入地县(市、区)教育部门将在每年新生入学前,公开报名地点,设立服务电话,接受咨询。

  孩子编班不能有歧视

  在不少地方,农民工子女在城市上学不能跟城市里的其他孩子同班,评先评优也不能得到公平的对待,不少借读的孩子感到被歧视。

  对此,河南省政府明确要求,今后,各接收学校都要将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对于家境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在免除学杂费的基础上,免费提供教科书。对接收农民工子女入校的民办学校,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

  “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也将一视同仁,不得有任何歧视倾向。”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启动城镇公办校扩容工程

  “随着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就学的增多,有关中小学的规划建设必须提上当地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否则,解决农民工子女在城市上学难的问题就会流于形式。”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还指出,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将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就学、配套建设”的原则,在科学预测城镇化进程的基础上,根据包括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在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分布状况和变化趋势等情况,编制城镇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合理设置学校。

  河南省政府决定,从2010年起,全省启动实施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改造工程,每年改造300所中小学,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城镇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办学条件基本标准。

  河南省政府要求,省辖市、县(市、区)政府把中小学校的规划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城镇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合理设置学校。城镇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后,要进行公示,并面向社会广泛征求各界意见。

  省级财政进行奖励

  河南省政府决定,对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解决较好的省辖市,省级财政将给予适当奖励。为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中划出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中小学建设。

  河南省政府还决定,中小学教职工的编制,要根据城镇学校大量接收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和城乡不同学段学生数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和使用。在同一县域内,将逐步加大城市市区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校长和教师交流力度,促进县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本报郑州6月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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